对仓储的概念,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提起仓储行业的一个正在崛起的分支——金融仓储,可能很多人就会感到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金融仓储所谓何物。
金融仓储就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应运而生的一个崭新的商业模式。
所谓“金融仓储”是指金融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为银行业开展仓储金融业务提供仓储保管、监管、咨询等系列服务活动。通俗来说,金融仓储企业就是专门对中小企业为融资质押给银行的质押品进行仓储保管监管业务的企业。
目前,需要融资的企业为获得银行的贷款普遍会以土地、厂房、设备等不动产作为质押品向银行贷款融资;金融仓储业务的开展则可以使需要融资的企业可以通过抵押企业产品等动产资源获得银行的贷款,为企业开拓了一个全新的融资渠道,搭建起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与银行融资的新桥梁。
对银行而言,可以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新的信贷渠道。目前银行的信贷结构失衡的现象比较严重,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信贷长期化。越来越多的信贷资金流向基础建设和个人住房按揭项目,作为发展GDP最活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其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却难以满足,发展“金融仓储”有利于促进工商企业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贷款,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降低银行信贷的风险。
对企业而言,一则可以增加新的贷款渠道,另外通过对动产的盘活和管理,与市场的大数据整合,建立动产的大数据管理概念,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我国银行业对于动产质押物的审查非常严格,承认的质押物必须具备可变现渠道的特性,价格可更总,并且稳定透明。当前国内原材料,大宗货物的价格进入了全球的大数据时代,价格波动频繁而且透明,但是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存货不足,市场风险很大,更加没有建立动产价格大数据的理念和分析动产价格趋势大数据的能力。
而“金融仓储”业务可以让企业以存货担保获得贷款,放心地库存货物,降低市场风险。同时,专业的“金融仓储”企业能向企业提供相对全面的存货价格信息,及时揭示动产贮存风险,协助企业建立产品价值和品种的大数据概念,使企业产品价值和品种更加切合于市场。有利于借款企业作出合理的存货决策,提高动产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金融仓储业务模式目前,金融仓储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仓单质押和动产监管。现将二者的具体操作流程介绍如下:(一)仓单质押模式仓单是指金融仓储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标准仓单。实践操作中,融资企业委托金融仓储公司保管货物,经验收合格办妥入库手续后,由仓储公司仓单管理系统签发给融资企业提取货物的唯一合法权利凭证。仓储公司对仓单合法持有人见单付货。
在仓单质押业务模式中,存在着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金融仓储公司与银行的保证合同关系。金融仓储公司与银行开展合作,双方签订《仓单质押合作协议》,由金融仓储公司代替银行行使质押权,帮助中小企业取得融资。
第二,融资企业与金融仓储公司的仓储合同法律关系。融资企业将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存入金融仓储公司的仓库,仓储公司验收合格后出具仓单。
第三,融资企业与银行之间以质押为担保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融资企业将仓单做质押背书,经仓储公司签章后,将仓单交付金融机构并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银行向金融仓储公司审核仓单后,与融资方签订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而后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向融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在上述过程中,金融仓储公司不仅为融资企业提供仓储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质物监管服务,还承担了质物估值和质权实现等工作。
(二)动产监管模式
动产监管是指金融仓储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接受融资企业或者金融机构的委托,负责对特定货物的动态监督、控制和管理。金融仓储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监管协议约定,根据不同的货物和存储方式,一案一议,个案管理。
动产监管的实质即金融仓储公司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类型。
在静态质押融资模式下,融资企业将仓库以及货物置于仓储公司的监管和控制之下,仓储公司依据银行的指令对货物价值予以评估并代替银行占有和监管货物。在静态质押中,货物一般不得更换,但随着融资余额的减少可以提取相应货值的货物,直至贷款全部还清为止。仓储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对动产的流量、存量和货值进行控制管理。
在动态质押融资模式下,融资企业可以相对自由地处置存放在仓库中的动产。在不低于最低货值情况下,对超出部分的货物可以自由提取,并允许质物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替换。根据以上特征,动态质押与浮动抵押非常类似,在实践中更能满足生产型企业的经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