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建议制定《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条例》

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作为担保物权公示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提高担保物权透明度,降低信贷交易的风险和成本等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民法典》实施后,目前我国动产和权利登记制度体系主要是《民法典》《国务院决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缺乏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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